造价员:土方工程施工要求
1、挖方的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种类、物理力学性质(质量密度、含水量、内摩擦角及内聚力等)、工程地质情况、边坡高度及使用期确定。
2、对于较久的土质边坡或易风化的岩石边坡,开挖后应及时采用喷浆、抹面、嵌补、植被等护面措施。
3、土方宜从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开挖,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
4、当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时,在一定挖土深度内可以不放坡,也可以不加支撑,但挖土深度不宜超过规定。
5、在原有建筑附近开挖基坑(槽),如开挖深度大于原有建筑基础埋深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免影响原有基础和挖方边坡的稳定。一般应满足下列要求:
l≥(1~2)*h
式中 :
l——原有建筑基础底面边缘至挖方坡脚的距离
h——原有建筑基础底面标高与坑(槽)标高之差
1~2——安全距离系数,地质条件良好,无地下水时取1;地质条件不良,有地下水时取1.5~2
6、基坑(槽)的土质边坡,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要注意保护,防止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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