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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书法,应恶补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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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8-17 352人浏览

近半个世纪以来,繁体汉字已经远离了大多数中国人的日常书写和阅读,只有专业书画家和书法爱好者仍在书写繁体,他们只能算是人群中的少数派。书法允许写“繁”,但书写者是否识“繁”、是否能够正确写“繁”,总体来看并不乐观。


把“慈禧太后”写成“慈禧太後”,把“欲穷千里目”写成“欲穷千裹目”,把“子曰诗云”写作“子曰诗雲”,把“五千仞岳上摩天”写成“五千仞狱上摩天”,混淆“吃面”的“麺”和“洗面”的“面”,搞错“发展”的“發”和“头发”的“髪”…诸如此类的谬误,在时下的书法展览中触目皆是。


书法家如果缺乏文字学基础,光练简化字,不注意兼谙繁体字,一旦需要简繁转换,临渴掘井,随便找个对应的同音繁体字转换,常常不免陷于尴尬。

书法家薛元明表示,参展作品如果存在错别字硬伤,应当毫不犹豫予以淘汰;如果确属偶然笔误,其艺术水准也会因极个别字大大降低。繁简混用更让人难以理解。书法家生活在现实环境中,日常所面对的是简体字,唯独临摹或者创作时接触繁体字,出现错误有时在所难免。


学习书法,要大量使用繁体字,使用繁体字存在一个尴尬的“还原”问题,推行简化字时将几个繁体字合并成一个字,使得原本有各自的意义和功用而无法取代的不同文字,经过简化之后意义完全相同、相互取代,所以一些书家经常闹出笑话。


古人根本就不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今也成为问题。尤其是学书法的我们,理应恶补繁体字,否则必将成为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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