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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基本工资上调,应届毕业生考公务员有哪些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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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9-07 696人浏览

  公务员工资改革是指简化现行基本工资结构,将公务员基本工资划分为职务工资和工资两部分,强化工资与待遇挂钩,适当拉开不同职务之间的工资差距;实行分类管理的工资制度,以适应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需要;清理整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

  第五次工资制改革时,国务院曾转发《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中,提出了两个主要任务: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1、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将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2、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统一规范办法下发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统一规定和部署,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4、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和增加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向晋升一个,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对应的工资标准向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达到所任职务对应别后,不再晋升,在别工资标准内晋升工资档次。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工资。原低于新任职务对应低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低;原在新任职务对应以内的,晋升一个。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规范性引用文件。

  公务员基本工资上调,薪酬福利体系逐渐明确化和标准化,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年终奖金等一系列措施使得公务员考试成为了越来越多求职者“垂涎”的对象。那么对于公务员考试主体的应届毕业生来讲,培训中心生考公务员有哪些优势呢?

  应届生考公务员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大多数公务员岗位考试,明确要求应试者为培训中心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部分要求为培训中心专科,或者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岗位数量较少,这是很多没有工作经验和资历的毕业生在求职时的一大优势。

  2、应届毕业生培训中心最后一年的学科课程基本结束,在接近一年的备考时间内,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系统性的复习。对于步入职场,每天有工作要求的求职者来说,应届生掌握考试知识点的熟练度普遍高于职场人士。

  3、应届毕业生在校接触的社会事物较少,个人履历也基本是一张“白纸”,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思想和观点也没有职场人士那样“僵化”,便于组织培养适合所属岗位要求的专业人才。

  每年有超过百万的应届生报考各个地区、不同岗位的公务员,对于许多想寻求安稳的培训中心生来说, 公务员轻松的工作氛围、优越的福利体系不失为求职的一个良好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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