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甘肃联合职业培训学校的小编为各位简单介绍一下,物业管理师考试制度以及执业范围。
(一) 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
1.建设系统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城市规划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师、建造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等。
这部分的人力,已涵盖台湾的土木建筑专业,及一部分之资产管理证照人才,并有其一定的执业规范及良好发挥空间。
2.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是「物业管理条例」设定的行政许可。
这部分强化了物业管理人员之重要性,及其功能性的发挥质量有机会得以控管。
3.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主要是指物业管理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人员。其中物业管理经营管理人员,主要是指管理处主任、物业经理、小区经理等专业人员。
这部分着重于展现物业规划与营运管理及其效能发挥之能力,凡具有企业管理养成、训练、经验等历练者,皆可施以短期物业管理产业概要解说,即可迅速投入产业服务。另一为技术工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主要是指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人员。由于涉及建物多元环境控制之维护运作,非由专业技术认证通过之人员处理,不足以成事。
(二)物业管理师考试有关制度
1.国内于2005 年11 月制定并颁布了「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物业管理师资格正式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系列。
2.物业管理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取得注册证,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名称命名为物业管理师(Certified Property Manager)。
3.物业管理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 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4.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科目为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经营管理。
5.应考资格之学历,以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土建等类科系所为主,并随其学历高低,规定其所需工作年资及物业管理年资,理论上年资应可并计。对于非物业管理专业之人力,亦允许投入,但需增加相关年资,足见对于相关工作经验之重视可见一斑。
(三) 物业管理师执业范围
1.制定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方案。这阶段为规划设计管理执行之前期作业,属考科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政策及物业经营管理。
2.审定并监督执行物业管理财务预算。属考科之物业管理实务内容之一。
3.查验物业共享部位、共享设施设备和有关资料。属考科之物业管理实务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等内容。
4.负责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与管理。属考科之物业管理实务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等内容。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属考科之物业管理实务内容之一。
6.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属考科之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及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等内容。基本上其执业范围与其考科内容,符合考用合一。
以上就是关于物业管理师考试制度以及执业范围的内容,甘肃联合职业培训学校的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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