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菜单
建工考证
培训首页> 建工考证培训头条> 焦作建筑设计培训哪家好

焦作建筑设计培训哪家好

建工考证
发表时间:2018-03-28 55人浏览

  必看!2018年一建考试各科重点及备考指南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篇

  项目管理与专业实务密切相关,要是此科目学的似是而非,那么势必难以通过专业实务,让你画个双代号网络图都不会,那肯定你的实务必挂科。项目管理包含七大块,可分为三控三观一协调。控制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一个组织与协调。大的框架以记忆为主,个别知识点需要理解。如赢得执法计算、因素分析法、网络计划等。

  第一章项目管理主要让一个门外汉对建设项目有一个基本面的了解,比如他会告诉你建设项目参与方有几个?承发包模式有几种?他们分别的任务和责任是什么?公司内部的结构模式有哪些类型?怎样编制一个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动态控制如何应用?风险如何管理?包括项目经理的权限和责任?

  还有对监理的了解。

  此章节要是学不好,接来下的六章都会受到影响,比如四大措施贯穿与全书每个章节,再如动态管理涉及到我们成本、质量、安全、合同;还有对风险的把控也是指引全书的。

  第二章成本控制计算部分属于重点,如赢得值法计算、因素分析法。

  第三章进度控制属于核心知识点,因为涉及到了网络计划(双代号网络计划、单代号网络计划、时标网络计划)一般每年实务案例题有80%可能性会考网络计划,一考就是20分,你想想要是20分的网络计划你没有学懂,你肯定跟一级建造师无缘,所以第三章需要大家抽出专门的时间认真听老师讲透彻这部分知识点。

  第四章质量与第五章安全属于内容庞杂,知识点繁多,记忆量较大,一听就懂,一过就忘,所以建议考生把这两章的高频考点打印到a4纸上,闲来无事就瞅瞅,加深记忆。没有什么逻辑性可言,在abcd的选项里,你能找出正确的就行。

  第六章合同管理属于实用性,具体体现在签订合同时需注意哪些内容?合同的计价方式有哪些?地震引起的损失,是可以索赔工期呢?还是可以索赔费用?可活学活用,针对在建设项目遇到索赔问题,我们起码知道28天内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

  第七章信息管理属于鸡肋章节,有时间看,没时间就略过,平均每年3分。与法规中第五章内容属一个朋友圈。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篇

  全国一级建造师专业实务一共有10个方向,分别是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港口、水利、矿业、机电、市政、通信。这十个专业均分为三大章节。第一章讲专业知识,第二章以管理为中心阐述,第三章以法规为重点阐述。从章节设置来看,你可看出,这门课程不管从篇幅还是难度系数要远远大于门,因门是基础课,而实务将要融会三门课程里面的核心考点,以主观案例题的形式考察一名项目经理的叙述能力、表达能力、整合能力与逻辑思维能力。

  针对实务的选择题,没有任何捷径,不管你是不是本专业,不管你去没有去过现场,这40分里,你起码得拿下22分。针对实务的五道案例题,需要研究、剖析,掌握答题模板和对关键词的应用。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篇

  法条的背后暗藏玄机,学习法律的不二法门就是找一个会讲故事的老师,可以使用甲乙丙丁的案例把表见、诉讼时效、违约责任讲的透彻,而不是像项目管理一样有大量记忆的考点,主要以理解为主。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和第八章建设工程纠纷制度属于难点,不适合自学,上课时务必做好笔记,认真理解物权的效力与合同效力的区分,债权的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的不同之处,定金的计算法则,仲裁与诉讼分别的特点都有什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区别?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逐年分值在递减,主要把功夫放在施工许可制度上,区分许可证与开工报告有什么不同。一级建造师的执业范围与注销制度也是高频考点。

  第三章承发包制度与第四章合同部分的内容近两年分值陡增,不管是一建还是二建都可看出此迹象。2014年二级一级建造师建设法规中多选题共40分,其中招投标与合同共占28分。近3/4的分值聚集与这两章。足以让我们加以重视!

  第五章环境、能源、文物属于鸡肋章节,有时间看,没时间就不看了。上课认真听听就行,有舍才有得。为什么这样说呢?我告诉你。第五章共21页考多5分,而招投标部分共20页多考12-15分。你说看哪个性价比更高?

  西班牙有句谚语“当多,还想更多,你就会失去所有的”第六章的安全和第七章质量与管理和专业实务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而且内容庞杂,还好,考点不是很难,大家通过听课,明确找准考点的分布情况,下来以后以自学为主。

  • 建造师
  • 安全工程师
  • 造价工程师
  • 消防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BIM
  • 专科
  • 本科及以上
  • 专科以下
  • 五年以上
  • 三到五年
  • 三年以下
  • 零基础

温馨提示

个性定制课程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