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幕墙工程师职称评定
一、建筑幕墙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定条件(初级职称评定):
(1)初中、高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分别满8年、6年,取得员职称分别满4年、2年;
(2)中专、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1年;
(3)本科毕业即从事专业工作;
(4)其它所规定的条件;
工程师评定条件(中级职称评定):
(1)初中、高中、中专(本专业)、大专、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分别满18年、12年、10年、5年、3年;
(2)就职后取得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2年、1年,累计专业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
(3)取得助理职称大专以下者4周年、本科学历者2周年;
(4)其它所规定的条件;
工程师评定条件(高级职称评定):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3)培训中心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职称并从事中级技术职务工作五年以上;
(4)其它所规定的条件;
二、建筑幕墙工程师职称评定材料
(1)拟申报职称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员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3)其它工作能力、突出业绩的相关材料;
三、建筑幕墙工程师职称评审流程
(1)对拟申报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发放《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
(2)本人填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表》一式二份;
(3)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将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市场。
(4)职称办审核后,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和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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