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初级会计师培训发展好吗?增值税计算方法
营改增后增值税地位得到了强化,因此这一章节必须掌握。
一般纳税人——抵扣方法+简易方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点,主观题分两大类题型:
类单独的增值的考核;
第二类题目为增值税和其他税种的结合,具体包括: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增值税+资源税;
增值税+所得税。
“a、抵扣方法
1、销项税额
:数额的确定
“①价外费用;
②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返利;
③以旧换新(金银饰);
④包装物的押金(白酒、啤酒);
⑤营改增差额征税(融资租赁、客运场站、知识产权、货物运输、报关、国际货物运输);
⑥视同销售(均价和组成计税价格);
⑦销售旧固定资产。
【易错点】
1.含税价格的确定:
“专票不含税,普票含税
价外费用价格含税
一般纳税人的销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不含税
零售价格如果没有特别指明,一般含税
隐瞒的收入含税
企业所得税题目中给定的售价不含税
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含税
返利收入含税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收入含税
账面成本不含税
2.一般纳税人清理固定资产(3%减按2%、17%)。
2、进项税额(抵扣与进项税转出)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凭票抵扣的:销售方或服务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企业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税务机关代开的税收缴款凭证。
②计算抵扣——农产品:
a.核定扣除
“适用的纳税人——仅适用于收购农产品生产出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一般纳税人;
核定抵扣的方法:
以购进的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投入产出法和成本法
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的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
成本法: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
购进的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销售农产品的数量/(1-损耗率)×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3%/(1+13%)
b.直接计算扣除
“一般农产品——进项税额=价×13%
烟叶产品——进项税额=收购价×(1+10%)×(1+20%)×13%
【易错点】
“1.凭票抵扣的,注意税率的不同。
2.采用核定扣除的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生产出货物销售与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进项税额抵扣方法不同。
3.烟叶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要和消费税中的委托加工烟丝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结合运用。
3、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专用设备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价税合计数全额抵扣当期应纳的增值税额;
【提示】与税控收款机有区别。税控收款机是没有初次购买还是非初次购买的,并且税控收款机涉及营业税的抵免。
②营改增中的航空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邮政业总分机构增值税额的计算
航空运输业: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不得抵扣进项税)
总机构当期(一个季度)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额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纳税额
铁路运输业: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销售额-铁路建设基金)×预征率(不得抵扣进项税)
总机构当期(一个季度)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额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纳税额
邮政业: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销售额+预订款)×预征率(不得抵扣进项税)
总机构当期(一个季度)汇总应纳税额=当期汇总销项税额-当期汇总进项税额
总机构当期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当期汇总应纳税额-分支机构当期已缴纳税额
“b、简易计税方法:
出口退税;又免又退
(1)适用的范围
①主体——生产企业+外贸企业
②货物+服务(临考前记忆)
(2)退税额的计算
①生产企业——免抵退
②外贸企业——免退税
【易错点】
购进应税原材料与购进免税原材料生产货物出口,在计算退税额上的区别:
一是进项税转出额的计算;
二是名义退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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