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15年物业管理师考试培训班
一、考试介绍
2014年考试时间9月7-8日
考试历史:07年开考至今
考试周期: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科目: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
题型题量:
科目名称 |
考试时间 (小时) |
题型及题量 |
分值(分) |
试卷 (分) |
合格标准 (分) |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
2.5 |
客观题单60多20 |
单1,多2 |
100 |
60 |
物业经营管理 |
2.5 |
客观题单60多20 |
单1,多2 |
100 |
60 |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
2.5 |
主客混合单50多15案例 |
单1多2案例20 |
100 |
60 |
物业管理实务 |
3 |
主客混合单10多5案例10 |
单1多2案例80 |
100 |
60 |
二、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在5月至7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的报考文件
类别 |
所学专业 |
学历或学位 |
职业实践少时间 |
13年报名对应的迟毕业年限 |
报名条件 |
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 |
中专 |
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
2003年 |
大专 |
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
2007年 |
||
本科 |
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
2009年 |
||
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 |
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
2010年 |
||
硕士学位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
2011年 |
||
博士学位 |
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
2012年 |
||
其他专业 |
相应学历、学位 |
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
. |
|
免试条件 |
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
考务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每科80元。共310元。
三、考试事宜
准考证打印时间:凡已成功报名和缴费手续的报考人员可在考前一周到报名下载打印
难易分析:
比较而言,各科之间的难度还是有差别的,依次应该是《物业管理综合能力》、《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经营管理》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这些科目侧重理解、有的科目强调记忆,考生要注意运用适合的复习方法,以便取得良好的复习效果。
物 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涉及的知识点将会逐步扩展。“小分、多题、并科、大卷面”是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及发展趋势。因此,考生在复 习时,对一些细小的知识点或不大的知识点,都不可掉以轻心。尽管说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会向“难”和“细”的方向发展,但是考生只要学习方法得当,肯下功 夫,这些都是不难掌握的。
考试携带工具: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四、考后事宜
成绩查询: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
证书和领取:
由单位人事部门携带考试合格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单位办证介绍信、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2份)、正面免冠同底照片一寸二张、二寸一张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审核后领取证书
1、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2、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持证人成绩单、准考证原件;
注册管理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后方可以物业管理师的名义执业。建设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为物业管理师资格注册审查机构;初始注册者,可以自取得《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必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的要求。初始注册有效期三年,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续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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