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1956年创办成人高等教育,是我省创办成人高等教育较早的高等院校,也是全国举办成人高等教育较早的高等师范院校之一,至今为社会培养了十万余名各类专门人才。长期以来,学校秉承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注重教学质量,严格教育管理,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优越,不断提高继续教育的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学校多次被省教育厅评为“成人高教先进单位”。2005年,在全省普通高校函授夜大学办学水平评估中被评为“学校”。2011年,学校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教学工作专项检查。2012年,学校被评为“山东省教师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考试
1、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在本科入学前取得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2、凡报考的考生,必须参加10月份举行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今年我省成人高考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首先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8月下旬)登陆的仅有报名(),准确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然后再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另一时间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持身份证(军人持军官证或士兵证)到各市招生考试部门的报名点采集图像信息,并进行后面确认,网上支付报名费。考试、录取等事宜按省招考部门有关政策、规定。
3、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填写本人实际的方式
4、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除二代身份证外,还须持机构发放的居住证。
三、学历、教学及收费
1、凡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被录取的考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政治条件和学业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承认学历,给予电子注册。
2、本科学员毕业时可参加申请学士学位考试,达到规定的学士学位条件者,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3、新生入学后,学习时间安排如下:所有专业学期统一开设公共课,实行网上学习。招生目录中标注“★”的专业,实行以网上为主,网上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其余专业函授形式每学年自学40周,面授时间30天左右(一般在寒、暑或节日);业余形式安排在晚上和周末上课。学校提倡“上讲台”,选派或聘请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
4、我校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进行学费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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