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和中、省直及驻石人事(干部)处:
《关于做好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号)精神,现将我市的该项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报考为考全科):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报考为免施工管理):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培训中心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报考为免二科)。
二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3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参加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人员必须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五、报名时间及方法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要准确选择,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要选择自身情况对应的“免施工管理”或“免二科”;其他报考人员无论报考几个科目都要选择“考全科”。“报考科目”栏为报考人员实际需要考试的科目,不要错选或漏选。
(二)资格审查和缴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全市采取“归口负责,统一上报”的方式进行。
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需交由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归口资格审查和缴费手续。
1、工作单位隶属于县(市)、区的报考人员,交由所在县(市)、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部门统一报审。
2、工作单位属于石家庄市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交由所在单位的人事处统一报审。
3、工作单位属于中、省直单位的报考人员,交由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人事处统一报审。
各县(市)职改部门,市直及中直、省直相关单位的人事处,对报考人员材料经整理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费用到石家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资格审查手续。
现场资格审查时限为2013年2月20日至3月5日(公休日除外),
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特别提示:报 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 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可从报名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
六、报名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免试表〉)1份。
2、二代身份证、学历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单位开据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1份。
4、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带建筑业企业一级或二级《项目经理证》、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应提交的报名所需各项材料的复印件要求是彩色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七、为方便各报考单位报名,缩短其排队等候时间,保证资格审查工作有序进行,请按划定的时间段报名手续。
2月20日受理中直单位的报名;
2月21日受理省直单位的报名;
2月22日受理市直单位的报名;
2月25日受理市内六区属单位的报名;
2月26日至3月1日受理各县(市)属单位的报名。
八、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种证件必须真实,如发现使用虚证明、伪造证书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2号令严肃处理。
九、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十、自5月27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须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报名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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