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简介: 按照劳动社会保护部制定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养老护理员是"对老年人生活进行照料、护理的服务人员",分为初级、中级、和四个,不同有不同的工作要求,需经过专业培训才能胜任。 二、就业前景: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字显示, 2000 年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行列。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对老年学专业人才提出了极高的要求,老龄事业将是 21 世纪的朝阳产业,老年学人才将成为 21 世纪紧俏的人才之一,就业前景十分诱人。 三、课程设置 理论知识部分:技术护理知识、培训指导知识、护理管理知识; 操作技能部分:技术护理、培训指导、护理管理 四、就业方向: 政府决策、调研、管理部门以及涉老机构公务员; 老龄工作的事业单位,如杂志社、报刊、出版社、老年福利机构; 老年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机构技术人员(如各级养老院、福利院、颐养园、老年公寓等); 老年产业有关部门。 五、认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合并后的名称)职业资格认证高审批部门,全国通用,出国有效! 六、认证制度 职业资格认证审核单位 执行IS09000的认证 七、重要通知: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和劳动部合并的新名称)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人事部发(2008)8号指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行设置的非行政许可类职业资格,原则上都应立即停止。凡未经批准和向社会公告的职业资格,今后一律不得开展相应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 八、《养老护理员》申报条件: (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或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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