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