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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目
考试介绍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是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对从事公用设备专业性工程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勘察设计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承担。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拟定公用设备专业考试大纲和、建立并管理考试试题库、组织阅卷评分、提出评分标准和合格标准建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题型题量 |
| 合格标准 |
基础考试 | 预计9月2日8:00-12:00 | 基础考试(上) | 闭卷考试,设120道题单选题,每题1分 | 240分 | 132分 |
预计9月2日14:00-18:00 | 基础考试(下) | 闭卷考试,设60道题,每题2分 | |||
专业考试 | 预计9月2日8:00-11:00 | 专业知识考试(上) | 上午和下午各70道题选择题,前40道为单选, 每题1分.后30道为多线,每题2分 | 200分 | 120分 |
预计9月2日14:00-17:00 | 专业知识考试(下) | ||||
预计9月3日8:00-11:00 | 专业案例考试(上) | 开卷考试,上午下午各30道题,选25道做答,多答无效 | 100分 | 60分 |
考试时间
2017年暖通给和排水工程师考试时间预计为9月2、3日。
报名条件
一、基础考试
(一)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专业,)或相近专业培训中心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培训中心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培训中心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1年。
二、专业考试
报考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 | ||||||
学历 | 大专 | 本科 | 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 硕士学位 | 博士学位 |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培训中心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
相应专业设计工作年限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2年 | |
相近专业设计工作年限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 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4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3年 |
报考条件 :截止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 | |||||||
学历 | 中专 | 大专 | 本科 | 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 | 硕士学位 | 博士学位 | 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培训中心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12年 |
相应专业设计工作年限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25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5年 | |
相近专业设计工作年限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30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10年 | 累计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9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8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7年 | 从事相应专业设计工作满6年 |
报名时间
2017年暖通和给排水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预计为6月下旬,请广培训中心员继续关注环球网校考试动态!
报名费用
各地暖通和给排水工程师考试收费标准不相同,具体情况请参考各地报名公告。
报名办法
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考试办公室确定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考试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报名条件审查合格后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关证明在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一般应于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打印(或领取)准考证。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确认点。
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注册工程师(除一级、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的专业知识科目合格标准均为120分(试卷均为200分),专业案例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均为100分)。
成绩管理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
成绩查询
暖通和给排水工程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考试中心或网校动态,获取成绩查询信息。
考试依据及注册登记
考试依据文件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
注册登记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由该委员会向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报送注册的有关材料。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向准予注册的申请人核发由建设部统一制作,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申请人经注册后,方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执业。
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应将准予注册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名单报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备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再次注册手续。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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