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管理企业单位、个人:
为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条例》,进一步落实建设部《关于实行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持证上岗制度》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机构经建设厅批准举办物业管理岗位上岗证培训。
一、培训对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二、培训费、考核与发证:
1、物业企业经理证
2、物业部门经理证
3、物业管理员员证
三、1、(含报名费、培训费、考务费等)经培训学完规定的教学内容,经过陕西省建设厅考试合格者,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四.其他: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一寸彩色照片3张;
2、请物业管理企业和相关部门及个人及时安排未取得物业管理岗位上岗资格证书的人员参加培训。
3、通过丨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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