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审
一、评审范围
省内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和现代工艺美术的理论、科研、设计、制作工作的工艺美术专业人员均可申报。传统工艺美术包括:雕塑工艺(含砚刻漆器工艺、家具工艺、花画工艺、剪刻工艺、编织工艺、结绣工艺、织毯工艺、印染工艺、珠宝饰工艺、陶瓷工艺、烟花爆竹工艺、内画工艺、他民族工艺等;现代工艺美术包括:工业设计、平面设计、装饰设计、服饰设计、包装设计、动漫设计、环境艺术、造型艺术及其他新型工艺美术对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上报人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用。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2017-2021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2019-2021年,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专于56小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学历、资历符合条件
三、材料申报
(一)个人申报
(二)单位审核
(三)主管单位审核
四、评审倾斜政策
五、收费标准
六、亮点
1、加工资
2、领补贴
3、职位晋升
七、适用对象
工程类职称评审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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