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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验船师培训

北京注册验船师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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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验船师培训
课程说明
课程级别
入门级
培训周期
2-3个月
上课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39-1号商业楼三楼
【教材说明】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各考试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 个科目。

【课程详情】

中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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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通知

注册验船师是考试合格取得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经注册并从事本船舶检验相关工作的人员。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各考试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4 个科目。

报名时间

2022 年 6 月 20 日开始。报名人员可登陆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考务系统网站(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网站”,:http://cspur.msa.gov.cn)实施网上报名。为避免错失参加考试资格,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及早提交报名材料,并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根据相关规定,除设立纸质考场(仅适用于 D 资格考试)的考点外,其他考场均采用计算机考试。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计算机终端系统支持常用   的输入法,如拼音输入法、五笔输入法等

注册验船师培训考试科目及范围

关注

考试科目

资格考试分为 A、B、C、D 四个,每个均设《船舶检验专业法律法规》《船舶检验专业实务》《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和《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四个考试科目。其中,A 的《船舶检验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试卷中含有英文作答试题。

须知

考试范围

本年度考试范围为《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 版)》和 2020 年新调整的考试内容。《注册验船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 版)》电子版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纸质版已由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验船师考试内容

A级考试

A 科目一考试范围将增加《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放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登记船舶入级检验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第 10 号)、《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办法》(海船检﹝2019﹞172 号)、《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技术条件》(海船检﹝2019﹞173 号)等内容,并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交通运输部令 2020 年第 6 号)对 2.2 条考点知识进行更新。

D级考试

D 科目一考试范围将增加《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8 号) 删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调整船舶吨位丈量统一管理模式的通知》(海船检〔2016〕155 号)《船体颜色标识和水尺勘划暂行规定》(海船检〔2011〕255 号)《关于印发载重线标志和水尺勘划及船体颜色检验指南的通知》(海船检〔2011〕254 号)等。科目二、三、四将增加《内河小型船舶检验技术规则(2019 年修改通报)》内容。

C级考试

C 科目一考试范围将增加《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8 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船舶吨位复核与抽查工作的通知》(海船检函﹝2019﹞417 号)等内容



B级考试

B 科目一考试范围将增加《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9 年第 28 号)《船舶检修检测服务管理办法》(海船检﹝2019﹞172 号)、《船舶检修检测服务机构技术条件》(海船检﹝2019﹞173 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做好船舶吨位复核与抽查工作的通知》(海船检函﹝2019﹞417 号)等内容

注册验船师报名条件

工学类、理学类专业


1

A 级

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包括船舶和海上设施、集装箱或渔业船舶检验,相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审查,船舶设计,船舶修造,船用产品生产、检测,海事管理,渔政渔港船检管理, 船舶驾驶,轮机管理,电气管理,消防检测,无损探测,测厚等工作。下同)满 3 年。

2

B 级

①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 3 年;
②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 2 年;
③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 1 年;
④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3

C 级

①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 3 年;
②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 2 年;
③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 1 年。

4

D 级

取得工学类、理学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满 1 年。2.非工学类、理学类专业。
获得非工学类、理学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报名人员,可申请参加B 级、C 级或D 级考试,且从事船舶检验及其相关工作相关的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免试条件

在经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船舶检验机构工作,并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已经满足下列条件的,可免试《船舶检验专业实务》和《船舶检验专业综合能力》2 个科目。

条件1

1. 取得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人员适任证书》或原农业部颁发的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验船师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本船舶检验工作满4 年。

条件2

2. 未取得前款规定证书,但满足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
(1)A 级。①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l0 年;②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专业技术职务,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 8 年;③被外国驻华船舶检验机构聘为该机构验船师后,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 5 年。
(2)B 级。①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 8 年;②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交通运输部或原农业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证书,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6 年。
(3)C 级。①在海事管理机构或渔业船舶检验管理机构中,连续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 6 年;②评聘为工程类或工程研究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交通运输部或原农业部统一组织的全国船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证书,累计从事船舶检验工作满4 年。


课程内容以实际授课为准
  • 建造师
  • 安全工程师
  • 造价工程师
  • 消防工程师
  • 岩土工程师
  • BIM
  • 专科
  • 本科及以上
  • 专科以下
  • 五年以上
  • 三到五年
  • 三年以下
  • 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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