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考是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护士执业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须的护理专业知识与工作能力的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统一合格标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是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考试通过后相关部门会下发护士资格证书。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按照《护士条例》,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 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09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二)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三)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 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 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和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者,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 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护考科目是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报考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参加护考需要的资料有: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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