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的职称分为初级、中级和。其中初级包括护士和护师,中级为主管护师,包括副主任护师和主任护师。护士的评定标准为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领取护士资格证,注册后领取护士执业证,正式成为护士。
1、护士:受过中等护理专业教育,熟练掌握基础护理和一般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并具有一定卫生预防工作能力的中级卫生人员。
2、护师:相当于大专水平的护理人员。一般为护理专科、本科毕业或中专毕业5年以上经过培养提高达到上述水平者。
3、主管护师:护理人员的中级技术职称。在护理部主任或科护士长的领导下进行检查督促工作,解决本科护理业务疑难问题,配合科护士长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学习,编写教材,负责讲课,协助组织大专及中专护生的临床实习,协助科护士长制订本科的科研计划并指导本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4、副主任护师:护理人员的副技术职称。应具有护理本科水平,并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进行护理理论、技术及科研和教学工作,负有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的任务。
5、主任护师:护理人员的技术职称。岗位职责主要是在护理部和(科)护士长领导下,指导本科护理业务技术、科研和护理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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