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考增项的专业为: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公路工程、铁路工程、矿业工程、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除了已取得证书的专业外,其余9个专业均可以作为增项报考,每年可增项一个专业。
一级建造师增项是越多越好么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及一建增项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既然一级建造师增项没有数量限制,那么增项越多就越好么?这个就不一定了,首先要看你所在的企业,有哪些对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假如你的企业没有水利的资质,你却考了水利一建,这样即使注册到本单位,大概率也不会给你奖励,因为他们根本用不到水利一建,还要承担你的注册、继续教育等费用。
同时,建造师增项越多,对于以后的继续教育来说,也是一件头疼的事情,所以一建增项几个专业,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来说,取得2-3个专业较适宜,既能执业,也不用担心继续教育的问题。
一级建造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选择“增报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1.已通过考试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原人事部、建设部批准,通过考核认定取得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12月31日。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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