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正常情况下会在考试结束三个月后发布,一级建造师成绩和合格标准的发布时间间隔大概在20-24天左右,合格标准一般会是的60%,很少发生变化。
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标准为各科目总分的60%,即为:
《建设工程经济》:单选题60个,1分/个;多选题20个,2分/个。总分100分,60分及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选题70个,1分/个;多选题30个,2分/个。总分130分,78分及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70个,1分/个;多选题30个,2分/个。总分130分,78分及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选题20个,1分/个;多选题10个,2分/个;案例题5个,占120分。总分160分,96分及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核查事项
(1)考生需在成绩公布30天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考试中心办公大厅提交复查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2)参照人社部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复查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申请人不能参见试卷。
(3)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成绩复查工作只受理一次。
(4)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
成绩复查限于考生主观题科目,不对试卷进行重评;复查试卷只复核申请人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客观题科目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内。成绩为0分、缺考、违纪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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