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造价工程师
课程简介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属于统一规划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范围。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部和建设部共同负责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报名条件
执业资格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免试科目 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只参加《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相关说明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年底。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造价管理理论与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以上就是造价工程师培训课程的全部内容介绍,如需了解更多的造价工程师培训班、课程、价格、试听等信息,也可以点击进入 造价工程师 相关频道,定制专属课程,开始您的学习之旅。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