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级别 | 入门级 |
培训周期 | 1-2个月 |
上课时间 | 电话咨询 |
上课地址 | 郑州市金水东路文苑南路交汇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龙子湖校区)S-6楼c103室 |
劳动关系协调师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职业概况
劳动关系是重要和复杂的社会关系,其内容高度敏感,形式复杂多样。在全球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由于缺乏成熟的调控机制,我国目前的劳动关系总体上比以前更加脆弱,劳动违法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体系,建立劳动关系协调的专业化队伍。
劳动关系协调员是用人单位和员工双方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机制的基层承担者。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责任重、专业性强,不仅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意识,更要具备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娴熟的沟通与交流技能。
工作内容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职业前景
目前,劳动关系协调员主要分布在区域性调解机构、地方行业工会、行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用人单位内部人力资源管理、工会和法务等部门。截至2004年底,全国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近20万个,地区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000多个。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建立和完善内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并配备专业的劳动关系协调人员。专职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已达数十万人。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的加强,社会对劳动关系协调员的需求将会越来越大,但是目前从业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与这一需求还很不适应。设立劳动关系协调员这一新职业,对于满足社会的需求,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其解决劳资问题的能力,促进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报考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报考):
四级 | 三级 | 二级 | 一级 |
1.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以上 | 1.四级证书+5年工作经验 | 1.三级证书+4年工作经验 | 1.二级证书+4年工作经验 |
2.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在校生或毕业生 |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四级证书+2年工作经验 | 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三级证书+ 2年工作经验 | |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四级证书+ 1年工作经验 |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毕业+三级证书+1年工作经验 | ||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 |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毕业+2年工作经验 |
备注:①相关职业是指人力资源管理、 劳动事务处理、 社会工作等职业。
②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法学、社会学等专业。
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是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劳动协理员、劳动专理员、社会工作者等与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
温馨提示